日期: 2020-05-06 浏览量:598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就抓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了该文件。
二、文件总体要求
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本文件用于抓好高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执行期限: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水平,确保全区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防火:按照属地原则,各相关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其余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配合。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地区可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科技含量,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灭火:一是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及时制定扑火方案并开展灭火工作。二是成立扑火工作组:扑救指挥组、通讯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材料组、火案调查组、宣传报道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察组等。
检测:森林防火期内,要发挥护林员和防火瞭望设施作用,加强巡护检查,做好地面监测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忠于职守,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逐级报上一级森林火灾指挥部;加强远程无线监控系统建设,增加林火监测科技含量,提高林火监测水平。
信息预报:森林火灾部门要与消防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119火灾报警电话的作用。各级消防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后要立即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联系通报情况;对发生的下列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市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各级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有林单位在森林防火期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值班室要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后期处置:包括对火灾评估、灾民安置、灾后重建、工作总结和综合保障等方面。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执行期限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时间根据本通知适用应急处置情况及法律、法规修改另印发其他通知时另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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