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8 浏览量:98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9号)、《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60号)和《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发﹝2024﹞33号)的要求,确定辽宁东升精机有限公司、阜新嘉隆电子有限公司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195600。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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