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21 浏览量:219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林地火灾,保护林地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阜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12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林地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林地资源。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阜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高新区辖区内所有林地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4. 灾害分级: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对森林火灾的划分,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5.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了森林灭火指挥部,解释指挥部组织架构及成员单位,并确定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6.预防、预警及监测:制定了火灾预防工作的细则。以及根据《阜新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预警信号及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加大对林地的巡查频次和防控力。
7.信息报告及处理:明确火灾信息的报告流程
8. 应急响应:根据林地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灭火组织和力量。林地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9. 林地火灾扑救:火灾发生后相关人员迅速到场,组织人员撤离。初期火灾时应首先利用就近可用物资、水源、发动可参加灭火的群众进行扑救。
10.应急结束:火灾完全扑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24小时无火、无烟后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11.灾后处置:调查等级财产损失,调查起火原因。
12.应急保障:扑救一般林地火灾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周边群众、民兵预备役人员为辅。物资储备充足。指挥部将防灭火预防和扑救经费及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托市森林防灭火办建立的森林防灭火专家库,为扑灭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立完成的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解读单位: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农业综合部
解读人:常中剑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2197897
主办单位: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东风路173号 邮编:123000 Email:Kfqbgs20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2号 辽ICP备0900755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5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610012 网站举报邮箱:Kfqbgs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