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21 浏览量:263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部门、各有关驻区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高新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试行)
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林地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阜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高新区辖区内所有林地的火灾预防和扑救,城市市区除外。
4灾害分级
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对森林火灾的划分,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达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王 柱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常务副总指挥:王治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瑞禹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磊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总 指 挥 :申荣彬 综合应急管理部负责人
张国志 现代农业综合部部长
申荣彬 综合应急管理部负责人
李 岩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宏博 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 亮 高新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阜新市农垦农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运行及发展和统计管理部、财政局、综合应急管理部、现代农业综合部、高新控股集团、阜新市农垦农场有限公司、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交警大队、华东派出所。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现代农业综合部,由综合应急管理部、现代农业综合部、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组成,防火期实行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现代农业综合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综合应急管理部负责人、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
5.2职责
5.2.1指挥部职责
1.研究部署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2.调度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监督检查全区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4.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5.完成市森防指交办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5.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是全区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负责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接收区森防指重要情况信息。负责防火工作的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群工作部:协调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成效宣传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3.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区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4.经济运行及发展和统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紧急生产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
5.综合应急管理部:按照“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的要求,主要负责协助组织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6.现代农业综合部:按照“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的要求,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整治、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负责森林防灭火物资的购置、储备和统一调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森林火灾跨区联防相关工作;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工作。
7.阜新市农垦农场有限公司、高新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负责阜新市农垦农场有限公司所属林区及农事设施防火安全日常巡查工作,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协助指挥部做好防灭火宣传工作。
8.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指挥部统一调度开展森林灭火工作。协助森林公安处理火灾事故。
9.开发区公安分局、华东派出所: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
10.开发区交警大队:指挥交通,保证防火救援车流和人流顺畅,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6预防、预警及监测
6.1预防
6.1.1组织巡防队,定时对林地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
6.1.2在林地周边设置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做好林地防火宣传。
6.1.3不得烧荒、焚烧秸秆、带烟火或在林地进行烧烤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6.1.4不得向林地及林地附近倾倒炉灰(渣)、木炭、可能发生自燃的物质等。
6.2预警及监测
6.2.1根据《阜新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预警信号及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加大对林地的巡查频次和防控力量。
6.2.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林地及周边可能存在险情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6.2.3加大对特殊节日和祭祀活动的巡查,如春节前后、清明节等。正确宣传和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8应急响应
根据林地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灭火组织和力量。林地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林地发生初期小火,由现代农业综合部、阜新市农垦农场有限公司、高新控股集团组织灭火同时汇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初判为一般火灾交由区应急指挥部指挥灭火同时汇报市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交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并指挥灭火救援。
9林地火灾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林地火灾,应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扑救林地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扑救初期火灾时应首先利用就近可用物资、水源、发动广大群众力量进行扑救,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能参加扑救的人员。
10应急结束
火灾完全扑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24小时无火、无烟后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11灾后处置
11.1善后处置
11.1.1对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制定受灾安置方案,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对相关抢险做出贡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11.1.2对林地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和救助。
11.2调查和总结
11.2.1成立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查明火灾损失,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11.2.2编写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2应急保障
12.1队伍保障
扑救初期林地火灾要以当地周边群众、民兵预备役人员等扑灭火力量为主第一时间采取快速有效措施。
扑救一般林地火灾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周边群众、民兵预备役人员为辅。
12.2物资储备保障
指挥部要根据本地区林地防灭火工作需要,储备所需扑灭火机具和装备。区级林地防火物资储备库要按照《国家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储存物资和设备,用于各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补充。
12.3资金保障
指挥部将防灭火预防和扑救经费及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林地防灭火工作所需。
12.4技术保障
依托市森林防灭火办建立的森林防灭火专家库,为扑灭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12.5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灭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将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视频传输、无线电台、无人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灭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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