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7 浏览量:98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高新区各人力资源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改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通知》(辽人社[2015]268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人力资源年度报告工作。
截止2024年末,高新开发区辖区内共计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均合格。
附件:2024年度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一览表.xlsx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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