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7 浏览量:6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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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政工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基层单位、驻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负责科级以下干部考核管理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老干部)、纪检监察、统战(对台)、工青妇武工作、机关党建、老龄、残联工作;
(4)负责审核、起草、印发党工委、管委会文件及印信管理工作;
(5)承办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二)信访局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的信访工作;
(2)代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督导《信访条例》贯彻执行和信访事项的协调解决,交办、转办信访事项;
(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督查调研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思想宣传工作,承担党工委宣传部职能;
(2)负责对外信息宣传工作,承担高新区新闻发言人职责;
(3)负责调查研究、文字综合工作;
(4)负责督查督办、绩效考评工作;
(5)负责信息中心和高新区网站管理工作;
(6)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审核、起草、印发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管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政务;
(2)负责拟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安全、机关保卫、总务后勤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文书、保密工作,会议通知和会务管理工作,重要参观和外事活动的接待工作;
(4)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及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
(4)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5)负责人才交流、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7)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有关劳动保障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待、处理和上访工作,调解劳资矛盾和纠纷;
(8)制定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按时完成上级劳动保障机构下达的其它劳动监察工作;
(9)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两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
(10)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11)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财政局
主要职责
(1)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执行区批准的预算,综合平衡财政资金;
(2)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区属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等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工作;
(4)贯彻落实市政府、管委会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承担与市金融发展局、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参加与金融机构的各种对接活动,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5)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协助税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征管,同时要做好区域范围内的税源信息调查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
(七)科技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2)负责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和项目包装工作;
(4)承担国家科技部园区办和省科技厅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工作。
(八)项目办
主要职责
(1)协调科技局、招商局,统计调度研发包装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的相关信息;
(2)协调开工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相关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4)负责上级项目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经济发展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与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宏观指导区域经济发展;
(2)负责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初审、上报、汇总及管理和推进工作;
(3)负责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市经委,组织区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重大项目及各类补贴、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并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十)统计局
主要职责
(1)对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
(2)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各监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
(3)依法对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十二)招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项目引进,认定项目进区的可行性,负责外来投资者的联络工作;
(2)负责拟定和调整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3)负责项目信息收集、筛选、发布、咨询工作;
(4)负责项目清理工作;
(5)负责项目协议内容考核、跟踪及验收工作;
(6)承担招商引资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十三)规划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各项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参与编制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全区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受理建设项目(工业、公建、民建、道路及管线等)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负责全区各类建设项目(工业、公建、民建、道路及管线等)的规划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工作,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建筑效果图、建筑设计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承担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十四)建设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区内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内建设用地安排,参与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审批区内建设工程报建项目,核发区内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工作;
(3)参与制定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审核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及变更签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筑工程;负责区内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及施工等招标工作;负责区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区内工程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区内工程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住宅区、大厦的前期物业管理和移交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业绩考评,负责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的考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承担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十五)综合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环境卫生工作;
(2)根据高新区对绿化的整体规划,开展绿化及养护工作;
(3)对入区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开展有关服务性工作;
(4)违章建筑的管理和对生产生活垃圾的乱排放的治理。
(十六)农委(与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
(2)组织拟定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的发展建设规划;
(3)承担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及农业科技成果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动物防检疫工作,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十七)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制定涉及高新区所辖区域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并实施具体拆迁方案;
(2)按阜新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期限组织实施拆迁;
(3)负责项目拆迁的宣传、发动、解释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及相关通知,并负责通知到被拆迁人;
(4)组织实施房屋、土地、有关建(构)筑物、附着物前期调查、赔付工作,组织实施或委托实施房屋及有关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拆除;
(5)负责补偿安置谈判,签订和履行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安置资金。
(十八)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国有、集体土地征占工作;
(2)对高新区已征和未征土地及所辖的林地、果树实行统一征用和管理;
(3)对高新区已征用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要详细核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4)对已收回的土地,包括华东管委会、八家子管委会、国营农场土地,负责统一管理和耕种;
(5)对退出土地的职工负责进行补偿和安置,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做好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各项待遇的缴纳和发放工作;
(6)积极配合协调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执法局、综合管理局等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疏导工作,确保退地工作顺利进行。
(十九)农场管理局(与阜新市农场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负责农场房屋、土地(荒山、荒地)、树木(果树)等国有资产管理;
(2)负责各类承包费、土地出让金等款项收缴工作;
(3)负责农场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等日常管理;
(4)负责与上级农垦部门对接工作;
(5)承担阜新市农场的日常工作。
(二十)综合法制办
工作职责
(1)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研究拟定落实措施;
(2)承担司法局、公证处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4)承担政府法制办职能,负责对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和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承办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一)资金稽核办
工作职责
(1)负责实施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市以上财政扶持项目(包括政府融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审核和入驻高新区的企业计划投资与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的审核工作;
(2)承担财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二十二)档案局(馆)
主要职责
(1)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工作;
(2)集中统一管理全区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工委、管委会及区直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辖区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7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万元。
2.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47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51元,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1.公务接待费2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招待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3.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4、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物支出。
第四部分 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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