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仍然不够到位。阜新市个别地区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污染决心和行动不坚决,防治污染措施不力。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

(一)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教育和宣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做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

(二)严格执行《阜新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按照“三化推进”(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要求抓落实,制定《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市级层面督导,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在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落实差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判、部署,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县(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

(五)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利用“6.5”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机,紧紧围绕宣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全方位、多频次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着力提升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全部完成。(一)高新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1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学习。(二)党工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三)市局已制定《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市级层面督导,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在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落实差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四)我区2021年1月-12月共研究部署会议8次。(五)参加市局统一“6.5”环境日活动,通过悬挂条幅的宣传形式,提升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3918日至20239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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