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12-03 浏览量:1592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各相关单位、部门:

阜新市农场是一家国有农垦企业,为进一步深化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切实推进企业公司化改革进程,结合市农场实际,经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会同意,特制定《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阜新市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阜委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化改革,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工作目标

将国有农场建成体制完善、机制灵活、开放包容的现代市场经营主体,全面增强国有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

三、企业化改革工作的具体时间路线及工作安排

(一)2021年3月30日前阜新市农场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阜新市农场有限公司章程》。

(二)2021年6月30日前:根据阜新市农场提交的《设立阜新市农场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经过对阜新市农场公司化的全面考核,确定其具备相应条件后,高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成立“阜新市农场有限公司”,成立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三)2021年10月30日前:履行好公司成立的相关程序,按照规定条件,由阜新市农场提名,高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同时在阜新市农场改革后,公司建立党组织。依法注册国有控股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四)2021年10月30日前:

1.根据公司化生产经营需要,重新搭建企业组织构架,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建设,加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任用考核,保证企业有序高效运行。

2.切实转变经营理念,由农垦企业的“注重管理”向“重视经营、鼓励创新”转变,提高经营能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农垦企业的竞争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服务国家战略要求,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

3.在企业内进行财务、财产、土地清查,理清财务状况,摸清家底,推进企业办社会债务化解进程。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

4.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四、组织落实

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关系企业的长远发展,涉及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高新区管委会将国有农场的企业化改革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落实责任,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确保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果。

关于《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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