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8-05 浏览量:260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无储存)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参与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高新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东风路173号 邮编:123000 Email:Kfqbgs20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2号 辽ICP备0900755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5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610012 网站举报邮箱:Kfqbgs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