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7 浏览量:213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管理部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85号)、《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阜新高新区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好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
一是阜新高新区加强部署,广泛动员。召开科研助理岗位开发部署动员会议,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发挥阜新高新区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动园区内科技型企业,大力开展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二是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团队、创新平台企业、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好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工作。三是制定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同时完善企业的项目考核机制。设立专人负责对区里重点企业和重点科研单位进行定向动员。四是组织引导区内承担科研项目的平台、团队和企业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要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落实计划,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主办单位: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东风路173号 邮编:123000 Email:Kfqbgs2009@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2号
辽ICP备0900755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5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610012 网站举报邮箱:Kfqbgs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