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04 浏览量:349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和 2019 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涉及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函》(阜政督函〔2020〕116号)具体要求,经管委会领导审阅,现将《关于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和 2019 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涉及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发至你部门。请你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一、自查时间及范围
1.自查时间。8月28日至9月8日。
2.自查范围。“保市场主体”自查,责任单位为各部门。
二、自查内容
1.“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自查内容。(1)推动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情况。(2)具体困难和问题。(3)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和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情况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整改自查内容。(1)全面查找问题情况。对照《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涉及我省问题整改方案》(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12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中“国家服务质量监测涉及的12个领域、78项主要指标”(以上两个文件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涉及我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阜新疫防经发指办〔2020〕16号),全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制定自查整改方案情况。(2)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6项整改问题的30项措施以及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情况。
三、自查依据及方式
本次自查要坚持以公众视角为指引,通过座谈讨论、模拟办事群众、实际验证、资料检查和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对照是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市场主体工作和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检查是否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和生活。
四、有关要求
1.认真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撰写并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的反映有关工作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自查问题和建议措施要逐项说明,数据准确、问题具体、建议可行。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0年9月7日下班前反馈至办公室712。
联系人:黄天麒 2198077 15904983988
附件:1.《全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和落实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涉及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
2.《整改方案》任务分工表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和落实2019年
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涉及问题
整改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宁省“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4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第四季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涉及我省问题整改方案》(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12 号)(以下简称 《整改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我市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整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标
(一)“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以“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提升运行质量、扩大经营规模”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措施,按期完成各项“保市场主体”任务。
(二)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整改:以“整改主体全覆盖、整改问题全覆盖、整改措施全覆盖”为基本原则,重点督查《整改方案》 落实情况,增强各地、各部门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加强部门与地方协作,统筹运用资源,加快补足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服务质量。
二、督查对象
(一)“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督查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责任单位。
(二)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整改督查对象:《整改方案》中涉及的市直11个牵头单位,8个县区人民政府(含高新区)及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
1.推动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情况;
2.推动落实扶持政策措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和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情况;
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需要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整改
1.全面查找问题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国家服务质量监测涉及的12个领域、78 项主要指标”,全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制定自查整改方案情况。
2.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12项整改问题的58项措施以及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情况(内容详见附件 3)。
四、督查方式与组织实施
此次督查以书面督查为主,实地督查为辅。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开展自查(8月28日—9月8日)
请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对照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总结年初以来“保市场主体”和公共服务质量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全面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9月9日前提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市场监管局。
(二)综合评议(9月9日—10月8日)
根据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自查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平时掌握的各地及有关部门工作进展,组织对“保市场主体”和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存在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县区和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三)结果运用(10月9日—12月15日)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和实地抽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向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企业反映集中的诉求,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解决,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的反映有关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是评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首要依据,报告要内容翔实、要素齐全、数字准确、问题具体、建议可行。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要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及有关部门自身职责落实情况开展工作,不同县区应各有侧重,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各级真正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切实抓出成效。
(三)力戒形式主义。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将有关工作与绩效考核指标结合起来,真督实考,真实客观的评价本县区、本部门工作情况。
附件2
《整改方案》任务分工表
序号 | 整改领域及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公共就业领域,招聘会的针对性问题 | 为招聘企业与求职者组织更优质的具有针对性的招聘活动;进一步健全培育及不断完善发展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 1.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阜新市人力资源市场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 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精准性的线下线上招聘活动。针对各类求职人员,围绕各类产业、行业、群体举办“点对点”特色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下乡送岗位活动。每周五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等举办网络招聘会。 | 党群工作部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2 | 2.积极开展精准调研,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动态监测。加强企业监测,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对全市包括规上企业在内的263 户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对全市 430 户重点企业进行用工监测的基础上,研判就业形势,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努力防范失业风险。 | 党群工作部 | 持续推进 | ||
3 | 3.加大公共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持续开展供求信息公布。加大线上公共服务力度。积极开展 “就业通”云平台手机 APP 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平台岗位信息宣传等线上活动,利用“就业通”宣传就 业、创业和人才政策。通过“就业通云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 | 党群工作部 | 持续推进 | ||
4 | 公用事业领域,供水水质和供气安全问题。 | 4、大力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年计划新建供水管网 25 公里,改造20公里。 | 建设管理部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
5 | 公用事业领域,供水水质和供气安全问题。
| 落实城市供水水质三级检验检测制度,更新检验设备,不断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继续做好水质信息公开,2020年市、县两级城市供水单位按季度公开水质信息12次;配合省住建厅完成阜蒙县、彰武县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抽样检查工作;2020年我市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45公里。 通过组织燃气企业安全自查整改,全面提升全市供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以确保安全供气为底线,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燃气供应相关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燃气供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5.对城区内违章占压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或可能影响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安全运行的建(构)筑物进行清查,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清城区内各类违章占压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情况的底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6 | 6.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开展对城市燃气地下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投入运行超过 15 年以上、存在严重腐蚀、老化情况的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落实改造资金进行整治。对一时不能改造的部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对过期报废的城市燃气设施及时更换。对城区内各种管线与城市燃气管道交叉、并行的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7 | 7.开展对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使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使用无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燃气热水器、使用两端无管卡胶管和超期老化胶管及不阻燃胶管、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侵占毁损遮挡暗封暗埋占压燃气设施、在有人居住或卫生间或堆放易燃物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等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彻底消除用户用气安全隐患。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8 | 8.开展对居民住宅楼下饭店、桑拿浴等公共场所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反规章、私接乱改、使用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燃气器具的用户,特别是将住宅小区楼内地下室改作厨房的网点要坚决取缔,从根本上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9 | 9.开展加大惩处违法违规施工、遏制损坏、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燃气管道经营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10 | 生态环境领域,河湖水质问题 | 1、推进细河流域水质达标。我市纳入全省 20 个存在超标隐患的河流 1 条即细河,通过开展加密预警监测,全流域进行排查,分析研判细河流域水质超标原因。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制定《阜新市 “双 20”重点河段突出问题线索攻坚整改任务责任落实清单》和《关于保障 2020 年细河水质达标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县区及部门责任,加强调度和督办,确保措施发挥实效,消除风险隐患。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日 | |
11 | 2、领导包保,协调联动推进整改落实。继续压实细河流域各河段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主管副市长总负责,海州区、细河区、开发区、阜蒙县、清河门区一把县区长分段包保的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及时通报水质状况和风险隐患,高层推进,加快推进《“双 20”任务清单》和《保障细河水质达标任务清单》落实。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日 | ||
12 | 生态环境领域,河湖水质问题 | 细河流域水质达标。 | 3、市县联动,推进河流水质达标。制定《阜新市“双 20”突出环境问题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县联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排污主体落实整改任务,遏制风险事故发生给细河水质带来不利影响。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 日 |
13 | 4、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从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建立督导组,对 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 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督察检查工作。重点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污泥处置、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等内容进行督察检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加快整改,形成震慑效果,促进我市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达标运行。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 日 | ||
14 |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会头看反馈的整改问题落实,督促市水利局年底前完成王府水东河井及 2 号水源井的关闭工作。推进县级以上水源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 2020 年初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进行整改,逐条销号,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 日 | ||
15 | 6、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制定《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氟化工园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再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挂单推进,逐一销号。 | 生态环境局 高新开发区分局 | 2020年12月 31日 | ||
16 | 公共交通领域,等候时间问题 | 1.公交专用车道及设置公交信号问题整改 | 交警大队 | 持续推进 | |
17 | 公共交通领域,等候时间问题 | 缩短群众乘车候车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水平。 | 1.(2)大力推动政府出台公交优先的相应政策。加大公共交通在市民出行活动中所占比重,鼓励减少单人驾车出行,促使市民养成乘坐公交的习惯,是全面发展公交优先的先决条件。而在此基础上再合理设置与之相匹配的公交优先车道,才能够体现其价值。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18 | 1.(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市民借助公交出行。依托电台、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公交出行的宣传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的利用率。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19 | 1.(4)对阜新城区道路开展摸排工作,对符合公交优先通行的道路优先施划公交专用道,设置公交优先信号。对单向双车道以上的道路设置专门台账,同时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和路段进行勘察论证,并拿出优先设置的道路提交支队主管领导审核,符合条件的要提前规划、抓紧施划、保障通行。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20 | 2. 加大港湾停靠站建设。在新建的道路中,按照交通部门提供的公交站点的配置,建设港湾停靠站。 | 建设管理部 | 持续推进 | ||
21 | 3. 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长、满意度不高问题整改不断加大运力投放力度,提升公交车拥有率水平,为缩短车隔、缩短候车时间创造条件。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辽交运〔2020〕188 号)有关要求,加大城市公交行业投入,提升公交车拥有率水平,避免因运力不足导致的候车时间过长问题。 | 建设管理部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
22 | 4.科学优化公交线网,加大智能调度力度,尽可能减少乘客候车时间。将公交线路长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公交线路不断延伸导致的里程过长、途中运行可靠性降低的问题;加强公交线路运营调度,通过智能调度系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车隔过大现象。 | 建设管理部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
23 | 5.维护乘降秩序,压缩乘降时间,提高车辆运行周转效率。鼓励在停靠站建设引导乘客排队乘车的护栏,开展“排队日”(每月 11 日)等活动, 减少上车拥挤带来的时间延误;进一步规范车辆报站,提倡取消影响车辆报站的语音广告。 | 建设管理部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
24 | 公共安全领域,个人信息隐私保护问题 | 1、强化用户数据安全监管。阜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执法、问题倒查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倒逼移动应用发布平台和 APP 开发运营企业主动落实新应用上线前安全检测、实名登记、先审后发等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定用户个人信息采集范围和用途。 | 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
25 | 公共安全领域,个人信息隐私保护问题 | 落实新应用上线前安全检测、实名登记、先审后发等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限定用户个人信息采集范围和用途; 使公民了解到保护个人 | 2增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阜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使公民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使公民了解到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和要领。对于企业机构等,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个人信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企业机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特别要严格规范企业机构内部人员无条件、无限制的访问信息的情况。 | 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26 | 3.认真梳理违法犯罪线索。阜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对网站论坛、即时通讯群组、网络交易平台等深入工作,围绕上下游黑客攻击破坏、电信诈骗网络盗窃等案件开展全面排查,获取一批非法获取、贩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摸清违法犯罪人员的虚拟身份、真实身份、组织结构、犯罪链条。目前正在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侦查工作。 | 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
27 | 4.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阜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织精干力量,以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为目标,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发现铲除一批信息源头和内鬼,循线追查倒卖者,深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不法分子。目前正在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打击工作。 | 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
28 | 政务服务领域,办理时长、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问题。 | 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办结时间平均精简50%。 | 1.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改革,做好省级权限取消下放调整的对应取消承接调整工作,指导各县区和开发区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 | 办公室 | 2020年10月 31日 |
29 | 2.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流程再造。 | 办公室 | 2020年10月 31日 | ||
30 |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梳理全市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目录清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明确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编制服务指南信息要素,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否定备案制”、“好差评”等制度;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比例,逐步实现“一网通办”,筹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推动审批服务“四办”的尽快实现。 | 办公室 | 2020年10月 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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