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8 浏览量:3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基层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与市直驻区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号)《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其他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政治工作部、园区督查调研室、办公室、园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园区经济发展局、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园区综合管理局、科学技术创新局、园区科技局、经济运行局、公安分局、华东派出所、财政局、园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园区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园区规划局、园区建设局、商务局、园区农委、安全监督管理局、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园区)分局、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和各基层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园区综合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政治工作部、园区督查调研室: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办公室、园区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市卫生健康委报告为准),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市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园区经济发展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供应情况,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科学技术创新局、园区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负责收集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进展情况。
经济运行局、园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组织工业企业做好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公安分局、华东派出所: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园区综合管理局:把城乡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配合各基层管委会摸清村屯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社区、村屯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方案、处置流程;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财政局、园区财政局:根据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市政府指示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保障需求。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基层管委会做好返阜农民工疫情排查工作,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规划建设局、园区规划局、园区建设局: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巡查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公路运输交通管理工作。
园区农委: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我区公民在国外期间感染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控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名单,做好相应涉外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局、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及其它野味的销售,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五、重点工作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各基层管委会负责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协同防范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驻区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情况,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惩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成立高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东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赵家毅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张万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吉剑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玲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白晓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立军 纪检工作负责人
刘利军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马洪涛 公安分局政委
李 丹 办公室主任
侯爱洪 园区办公室主任
赵天然 政治工作部部长
江国兵 园区督查调研室副主任
吴 烈 经济运行局局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王 军 园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 亮 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局长
王延军 园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岳鸣铖 科学技术创新局局长
闵玉梅 园区科技局局长
罗海东 财政局局长
刘玉英 园区财政局局长
侯 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桂香 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增光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怀敏 园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关洪学 规划建设局局长
谢绍博 园区规划局局长
谢树彬 园区建设局局长
张国志 园区农委(动监办)主任
黄 湃 商务局局长
李晓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伟 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纪国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王 琦 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华 瑛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大为 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副局长
朱东立 华东派出所所长
黄 波 碱巴拉荒管委会主任
张凤阳 下洼子主任
文静亚 华东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于学权 八家子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彭 伟 园区农场管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利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局长王亮、园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王延军、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副局长李大为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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