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10-07 浏览量:81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巩固近年来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成果,现就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0月起,我区将进入秸秆焚烧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的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做到严防严控

沙海管委会、碱巴拉荒管委会、下洼子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阜新市秸秆禁烧实施方案》(阜政办函〔201772号),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责任制,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秸秆焚烧管控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值班制度,严防节假日期间突击焚烧秸秆行为。

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肃问责

办公室、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认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重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持续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和相关人员,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依法问责。

四、加大宣传,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散发宣传单、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综合利用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1910-20205月期间,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半个月以来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情况报送至高新开发区环保分局。联系人:陈露;联系电话:15841852201;邮箱:fxkfsthj@163.com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927

(此文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