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23 浏览量:51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阜营商小组办发〔2019〕7号文件要求,为强化对全区营商环境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7年聘任的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任期已到。拟聘任新一届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要求被推荐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四个意识”、忠诚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基层工作,具有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职业经验和相关能力;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确保能够履行监督职责,反馈营商环境的舆情信息。
二、推荐范围
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委员、无党派人士、法律职业人员、专家学者以及市场主体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等。
三、推荐名额
共推荐20名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候选人,其中发展和改革局推荐5名、经济运行局推荐8名、科学技术创新局推荐2名、商务局推荐3名、房屋发展局推荐1名、规划建设局推荐1名。
请各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填报《高新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推荐表》,于5月22日下班前,加盖公章,经分管领导阅签后反馈至办公室,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fqbgs2009@163.com
联系人:牟海洋、赵海洋 联系电话:2283584、2289220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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