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日期: 2025-04-01 浏览量:7 来源: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为加快旧城区的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区政府决定实施玍海西大桥以西中华路以北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阜征办发【2013】41号)及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收工作。现将该决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旧城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科技大街以东、享鑫家园以南、中华路以北、华东管委会便道以西,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属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华路北旧城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签约期限为自下达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七、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18-2814988

八、其他:

1、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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