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液压先进陶瓷 (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5-03-31 浏览量:91 来源: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法规,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液压先进陶瓷(一期)项目已完成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见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xRE-uMhUwGmi4a4xJAifQ

提取码:b8lh

2查阅纸质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来电索取和查阅纸质环评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2VMY1dTeF9V9jU-bcrk2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提交途径:

信函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达街93

电子邮件地址:3846002080@qq.com

联系人:巴晓雷 17741699000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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