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31 浏览量:91 来源: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法规,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液压先进陶瓷(一期)项目已完成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见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xRE-uMhUwGmi4a4xJAifQ
提取码:b8lh
(2)查阅纸质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来电索取和查阅纸质环评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2VMY1dTeF9V9jU-bcrk2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达街93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3846002080@qq.com
③联系人:巴晓雷 177416990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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