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97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姜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整改任务
1家燃煤发电企业3台机组按省市要求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整改目标
完成3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措施
2021年11月,完成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3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全部完成。2021年11月,完成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3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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