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开发区专家指导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5-21 浏览量:160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应急管理部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高新开发区专家指导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520

 

高新开发区专家指导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1914号)要求,高新开发区安委会决定,自20194月至202112月,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组织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或专家,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区内重点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可靠性、设备设施完整性等安全生产现状开展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指导帮助重点企业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带动重点企业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范围

  高新开发区选定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三年内,要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争取对所有所有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按照安全状况对企业分类分级

  重点摸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识别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调查评估因风险失控受影响的区域范围及风险值,分析诊断安全控制措施的充分性有效性,开展分级分类指导服务。

  (二)突出重点,查找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重大风险

  针对生产储存装置本质安全设计、总图布置、工艺操作(尤其是工艺报警、联锁的管理)、设备完好性管理、装置安全设施维护、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企业周边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三)明确目标,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水平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指导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实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观摩学习,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通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熟悉专业知识,促进安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点带面,提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形式

  (一)根据各部门涉及的行业类别,组织安全与总图、工艺、设备与机械、仪表电气、应急等专业的专家,赴重点区开展制度服务工作。每年指导服务至少1次,每次3天。

  (二)专家组开展检查前,企业要对照检查表,逐项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提交专家组。检查过程中,企业要针对专家组每名专家配备相应专业的企业人员配合检查。

  (三)专家指导服务小组每次指导服务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市专家指导服务小组每次工作完成后,在每次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时,须首先对前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办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认真总结梳理,深入分析,从监管体制机制、监管力量、监管方式等方面,找不足,从产业规划、园区建设、安全准入、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补短板,并从政策、财政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结合本地行业实际,加强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切实提高基层安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要切实有效实现对重点企业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能力。

  (二)各部门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也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等方式,要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到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检查内容、组织形式、检查程序等要求,结合年度执法、双随机抽查、重点时段检查等扎实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三)严守纪律要求。所有参与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努力推动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县区将本县区指导服务工作方案于20195月底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应对指导服务情况及时认真分析总结,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全年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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