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1-26 浏览量:56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阜新经济的先导区、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地,2009年被省、市政府批准为建立规划33.8平方公里液压产业基地,201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主要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2、编制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所在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定和审批权限,依法以进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4、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5、建设和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6、依法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7、组织兴办和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社会公益事业。
8、保障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由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6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中,“三公”经费总数为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12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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