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16-12-06 浏览量:176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应急管理部 责任编辑:王诗涵 文字大小: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

风险一票否决制度

 

第一条,加大安全生产在考核当中的权重,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风险又拒不整改的,要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劳模评比等活动,坚决施行“一票否决”;

第二条,强化市场准入的安全标准,不论招商引资还是改扩建项目都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一律否决”;

第三条:对于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且不能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通过必要的形式进行公示让社会监督;

第四条,探索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与“黑名单”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列入“黑名单”之后,要通报工商、社保、银行、证券、国土资源等部门,采取联合制裁措施。

第五条,通过“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督促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着力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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