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5-06 浏览量:184 文字大小:


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56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4]8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抽样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人口数约为全区总人口数的1%。

三、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陶俊杰为组长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发改局负责做好人口调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财政局负责调查所需经费落实;公安分局负责提供调查小区户籍人口、未落户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审计)局负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口政策的宣传落实,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基本情况及登记工作;政工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就业和参保人员等资料及有关协调;规划建设局负责提供区域划分及制图所需地理信息

西苑街道、三个基层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本次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机构,并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组织好本辖区人口抽样调查的实施工作。

五、经费保障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财政局要切实落实调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调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开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此件允许公开)

开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陶俊杰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何玉宏   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淑荣   政工部副部长

罗海东   财政局副局长

王大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盖志超   发改局副局长

       李大为   社会管理信访法制(审计)局副局长

        冯  巍   公安分局治安科科

        于艳志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立军   西苑街道副主任

   杨立芳   沙海管委会副主任

   孙洪祝   碱巴拉荒管委会副主任

   马彦文   下洼子副主任马艳平   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马艳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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